非金融機構抵押權設定、共有物分割及交換登記案件,不限轄區,在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都可辦理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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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地政處新聞稿
發稿單位:地政處
發稿日期:95年1月16日
聯 絡 人:吳秀玫
聯絡電話:(02)2728-7397
非金融機構抵押權設定、共有物分割及交換登記案件,不限轄區,在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都可辦理
臺北市政府地政處表示,本市自92年10月1日起陸續實施簡易登記案件、金融機構抵押權設定登記案件得在任一地政事務所辦理跨所登記,深獲民眾及地政士好評,截至94年12月31日止共計受理案件數達38,896件,顯示民眾利用此項業務之意願相當高。故為擴大跨所辦理之效益並提供民眾更便捷服務,本市各地政事務所將自本(95)年2月1日起再擴大增加非金融機構抵押權設定、共有物分割、交換(含本市跨不同轄區所及跨他縣市之共有物分割及交換登記)登記等3類案件。
該處並表示,共有物分割及交換登記案件,申請人時有須分送2個(含)以上地政事務所辦理,現本市受理該類案件得跨所辦理後,申請人僅須就近向任何地政事務所申請登記,該項措施為全國首創,不僅能解決民眾不知向何地政事務所提出申請之困擾,更免除申請人奔波之苦,且提升為民服務之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