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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本市不同轄區數宗不動產為共同擔保設定抵押權可以只填寫1份申請書表嗎?

本局為簡政便民,自109年6月16日起,申請人以本市不同轄區數宗不動產為共同擔保向同一登記機關申請抵押權設定登記,得以1份登記申請書(依實填明各資料管轄機關)、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及其他應附文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