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113年度第2批代為標售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計有第一次標售之士林區2標、北投區7標、大安區2標、內湖區3標、中正區2標、文山區1標、南港區2標、信義區1標、大同區4標及萬華區4標土地,共計公告標售28標,自113年12月17日起公告3個月,受理投標期間自114年3月3日起至114年3月20日上午9時30分開啟信箱時止,採郵寄投標,預計於114年3月20日上午10時正開標。相關標售資訊可至地政局網站/地籍清理專區/代為標售相關資訊查閱。歡迎有興趣的民眾踴躍參加投標,並請詳閱投標公告、投標須知等,以免因投標無效而未能得標。
地政局再次提醒,在決標或登記為國有前,權利人仍可依相關規定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申請登記或向民政機關申報。標脫土地之價金將儲存於保管款專戶,原土地權利人得自儲存之日起10年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發給;若經二次標售仍未能標脫土地,則登記為國有,權利人亦可於國有登記之日起10年內檢附證明文件申請發還土地,以維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