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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在臺北市並已在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但不動產所在地位於其他縣市,申請人無法親自到場,可否比照臺北市作法,選擇免附印鑑證明措施?

其他縣市地政機關目前未與本市戶政事務所建立連線查詢機制,所以不動產位於臺北市以外縣市,無法比照臺北市做法,選擇免附印鑑證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