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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購買本國不動產應如何辦理?

除了有助於國內重大建設、整體經濟或農牧經營之投資,須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而取得土地者,應先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外,其他買賣案件,由申請人併一般登記案件逕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經地政事務所審查無誤,送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後,地政事務所才可以辦理登記、發給權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