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1.區段徵收之私有土地所有權人無論是領取現金補償或是領回抵價地,均免徵土地增值稅。 2.區段徵收之原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後第一次移轉時,土地增值稅減徵40%。 3.區段徵收後土地,自辦理完成之日起地價稅減半徵收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