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後申報書與原申報書之差異: 申報人等之「地址」欄位名稱改為「通訊地址」。 原「租賃筆棟數」欄位內「車位_個」移至「車位資訊」內。 原「有無附屬傢俱」欄位名稱改為「有無附屬設備」。 原「土地租金總額」、「建物租金總額」欄位刪除,僅需填寫「房地租金總額(含車位租金總額)」及「車位租金總額」。 「車位」欄位新增「車位所在樓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