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DataSN": "339068",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land.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B82B17E94CD6BF5&s=85648EDDC6F9174E",
    "title":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內容":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授權方式及範圍&nbsp;為利各界廣為利用網站資料，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機關中文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上刊載之免費資料與素材，其得受著作權保護之範圍，以無償、非專屬、得再授權之方式提供公眾使用，使用者得不限時間及地域，重製、改作、編輯、公開傳輸或為其他方式之利用，開發各種產品或服務（簡稱加值衍生物），此一授權行為不會嗣後撤回，使用者亦無須取得臺北市政府地政局（以下簡稱本局)之書面或其他方式授權。然使用時，應註明出處。◆相關事項說明&nbsp;(一)本授權範圍僅及於著作權保護之範圍，不及於其他智慧財產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專利、商標、及本局標誌之提供。&nbsp;(二)當事人自行公開或依法令公開之個人資料是否得被蒐集、處理及利用，使用者須自行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規劃並執行法律要求之相關保護措施。&nbsp;(三)部份的影音、圖像、樂譜、專人專案撰文，因本網站依約僅具公開發表之地位，故經本局特別聲明須另取得同意方可使用之資料與素材，不在本授權範圍之內。&nbsp;(四)使用本授權提供之資料與素材，不得惡意變更其相關資訊，若編輯、改作後所展示之資訊與原目的或內涵不符，使用者須自負民事、刑事上之法律責任。◆本網站之授權並不代表本局建議、認可或贊同使用者加值衍生物之地位。&nbsp;著作權侵權處理辦法◆本局尊重他人著作權，並依「著作權聲明」及著作權法等相關規定保護著作權，任何人士不得有任何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如果您（著作權人、製版權人或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認為本局網站的內容侵害您的權利或有違反著作權法等情事，本局將依下列程序處理：&nbsp;(一)通知本局&nbsp;&nbsp;請您填寫「著作權侵害通知書」，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掃瞄成電子檔）至本局，恕不接受電子簽章。&nbsp;(二)先行移除&nbsp;&nbsp;如「著作權侵害通知書」無須補正（詳參通知補正），依您所提供的資料，本局初步研判內容有侵權或違法之虞時，本局將先行從網站上移除內容，但會保留及封存移除時的相關資料（著作權法第90條之10）。&nbsp;(三)轉知涉有侵權之使用者（以下簡稱使用者）&nbsp;&nbsp;本局將您所提供的聯絡資料（姓名、電子郵件、電話、傳真）轉知使用者，請他（她）與您聯繫及溝通解決爭議（著作權法第90條之4第2項）。&nbsp;(四)使用者異議&nbsp;&nbsp;如果使用者認為沒有侵害著作權情事，將填寫「著作權侵害異議通知書」送本局，如無須補正（詳參通知補正），本局會將異議內容及聯絡資料（姓名、電話、電子郵件）轉送給您，您必須在接獲本局通知之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已對使用者訴訟的證明（含報案三聯單），否則本局將於通知您的次日起14個工作日後依使用者要求重新上傳（著作權法第90條之9）。◆其他注意事項：&nbsp;(一)受委任提出侵害或異議通知&nbsp;&nbsp;如受委任提出「著作權侵害通知書」或「著作權侵害異議通知書」，代理人應同時聲明其已受當事人（著作權人、製版權人、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或使用者）委託，並載明當事人姓名或名稱。&nbsp;(二)通知補正&nbsp;&nbsp;1.「著作權侵害通知書」或「著作權侵害異議通知書」內容若有不完整，本局將於接到通知書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補正。&nbsp;&nbsp;2.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應於接到通知補正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未完全，視為未提出「著作權侵害通知書」或「著作權侵害異議通知書」。&nbsp;&nbsp;3.不合格式之通知或未補正或補正未完全者，不得作為本局知悉侵權情事之依據。&nbsp;(三)3次侵權終止服務&nbsp;&nbsp;使用者若有3次涉及侵權情事，本局將終止全部或部分服務（著作權法第90條之4第1項第2款）。&nbsp;(四)個人資料保護&nbsp;&nbsp;本局重視個人資料保護，處理著作權侵權過程中，除聯絡資料（姓名、電子郵件、電話、傳真）外，本局不會提供您其他足以識別他人之個人資料，如您欲取得該項資料，您須向刑事警察局報案或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刑事告訴，本局將依前開單位來函配合提供。&nbsp;(五)本局聯絡窗口&nbsp;&nbsp;姓名：臺北市政府地政局&nbsp;&nbsp;Email信箱：oa_landbox@gov.taipei&nbsp;&nbsp;電話：(02)2720-8889分機7522&nbsp;&nbsp;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市政大樓3樓)",
    "相關檔案": [
      {
        "title": "著作權侵害通知書(odt檔案)",
        "url": "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public/Attachment/511189352616.odt"
      },
      {
        "title": "著作權侵害通知書(doc檔案)",
        "url": "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public/Attachment/5116161333.doc"
      },
      {
        "title": "著作權侵害異議通知書(odt檔案)",
        "url": "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public/Attachment/51118936139.odt"
      },
      {
        "title": "著作權侵害異議通知書(doc檔案)",
        "url": "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public/Attachment/5116162133.doc"
      }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
    "相關影音": [],
    "發布單位":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
  {
    "DataSN": "339063",
    "ArticleType": "0",
    "FileName": "",
    "Link": "",
    "Source": "https://land.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B82B17E94CD6BF5&s=0A7F2CBA18EF62FE",
    "title": "隱私權與資訊安全政策",
    "內容": "親愛的網友，感謝您光臨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以下隱私權及安全政策，是為了方便您使用本局、延伸服務網站所提供服務時，了解我們收集、運用及保護您個人資料之政策 、原則及相關資訊（Cookies的應用），本局期望進一步落實日趨全球化的網路安全環境。■適用範圍 - 本局、延伸服務網站 本隱私權及安全政策，適用於您在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以及其延伸服務網站作業時，所涉及的個人資料收集、運用及保護政策。 ※ 此政策不適用於經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連結出去之其他網站，當您在這些網站進行作業時，適用各該網站的隱私權及安全政策。■個人資料收集方式一般瀏覽自動資料收集：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會保留網友在上網瀏覽或查詢時，伺服器自行產生的相關記錄(LOG)，包括連線設備IP位址、使用時間、使用的瀏覽器、瀏覽及點選資料記錄等。地政信箱資料收集：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地政信箱服務中將收集網友登載之姓名、地址及e-mail等資訊。其他資料收集：如果您以寫信或其它管道與我們連繫，我們亦會保留相關之資料。■個人資料運用方式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不會出售、出租或任意交換任何您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或個人。網友所留e-mail資料現行皆做為與網友溝通之管道；一般瀏覽自動資料收集現在則應用於統計分析網友上網環境、行為等資訊，以提供網友更精確及優質之服務。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有義務保護網友隱私資料，非經網友本人同意不會自行修改、刪除或提供任何（或部份）個人資料及檔案。除非經過網友事先同意或符合以下情況；（1）中華民國司法檢調單位透過合法程序進行調閱、（2）違反網站相關規章且已造成脅迫性、（3）基於主動衍伸政府網站服務效益之考量、（4）保護其他網友之合法使用權益。■資訊安全保護措施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在部分情況下會使用通行標準的SSL保密機制，以防護資料傳送的安全性。但由於資料傳輸過程牽涉您上網環境保全之良窳，我們並無法確信或保證網友傳送或接收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資料的安全，網友須注意並承擔網路資料傳輸之風險。■Cookies的應用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會因以下目的及情況，在網友所使用之瀏覽器中寫入並讀取Cookies為提供更好、更個人化的服務：方便您參與個人化的互動活動。cookies 在您註冊或登入時建立，並在您登出時修改。為統計瀏覽人數及分析瀏覽模式：以了解網頁瀏覽的情況，做為改善服務的參考。如果您選擇拒絕所有的Cookies，可能無法使用部份個人化服務或是提供本網站較精確之統計資料。■本隱私權及安全政策修訂 為符合最新環境及所提供服務之需求，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會不定時修訂本政策；且當本政策有較大幅度修改時，我們亦會在網頁上告知，通知您相關修改事項。",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
    "相關影音": [],
    "發布單位":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