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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公會已更名為臺北市地政士公會 地政士非加入公會不得執業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 聯絡人:newsman

臺北市政府地政處新聞稿
                 發稿單位:地政處
                 發稿日期:九十一年七月八日
                 聯絡人 :洪慧媛
                 聯絡電話:二七二八七三九五

臺北市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公會已更名為
臺北市地政士公會  地政士非加入公會
不得執業

以代理申請土地登記為業的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即地政士要注意了,臺北市政府地政處表示,與代理他人辦理土地登記業務息息相關的地政士法,已於九十年十月二十四日公布,並於九十一年四月二十四日施行,該法規定地政士非加入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士公會,不得執業。臺北市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公會已於九十一年七月四日經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核准更名為臺北市地政士公會,因此該處處長宋清泉特別提醒,地政士向該處申請開業登記後,必須要加入臺北市地政士公會,才可以到地政事務所送件,而且地政士如果要僱用登記助理員向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登記之送件及領件工作,也必須向公會及該處申請備查,並且以二人為限。為健全專業證照制度,落實業必歸會及公會自治,執業之地政士應儘速加入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