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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首創電子謄本之應用,經中央採行推展地政電子閘門實施地政電子謄本服務,民眾至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均可申領全國22縣市之地籍謄本資料。

為維護不動產交易安全及個人資料隱私,內政部推動地政二類謄本核發作業機制,凡網路查詢或申領地籍謄本,如欲取得含登記名義人統一編號與出生日期之第一類登記謄本,須以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申領;服務網址:[連結]

民眾經此網路作業,申請到結合政府憑證管理中心(GCA)之電子憑證、電子簽章及加解密機制,所核發與紙張謄本有同等效力之電子謄本。

提供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如下:

  • 服務項目:土地建物登記謄本、地價謄本、地籍圖謄本、建物測量成果圖謄本、地籍異動索引、地籍異動清冊、土地參考資訊及建物門牌查詢。
  • 收費標準:謄本資料每張20元,建物門牌查詢每筆10元。

另本項服務結合統一超商開放申請第2類謄本服務,提供民眾更多元化的服務管道,沒有印表機的民眾,只要持自然人憑證透過統一超商ibon即可申請列印地政電子謄本。服務採用「使用者付費」方式,民眾除繳交地政電子謄本規費(每張20元)外,另需支付超商手續費10元及A4紙張黑白單面列印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