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地政處新聞稿
發稿單位:地政處第二科
發稿日期:九十二年六月十六日
聯 絡 人:鄭益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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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地價謄本自九十二年七月一日起,調整為每張二十元收費
為減輕民眾經濟負擔,自九十二年七月一日起,民眾向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申請地價謄本,規費將調整為每張二十元。
臺北市政府地政處表示,現行收費標準,係以每筆土地地價證明項目(年期)為二十元收費,超過一個項目者累計計算其規費。為減輕民眾經濟負擔,並統一本市與其他縣市之收費標準,經報請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調整為每張二十元收費,民眾如申請一筆土地二個以上之地價證明項目而列印於一張地價謄本時,僅需繳交二十元規費,可減輕申請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