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開發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系統,提供不動產之登記名義人應用地籍異動通知服務,透過手機簡訊或電子郵件方式,主動通知民眾地籍異動情形。 ◎服務內容及通知方式 ◎提出應用服務方式 1.臨櫃申請:土地或建物登記名義人本人、其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權人(申請書)提出申請: (1)由任一登記機關受理申請。 (2)申請之土地或建物權利分屬不同直轄市、縣(市)之登記機關管轄者,可填寫一份申請書一次辦理。 2.網路申請:土地或建物登記名義人本人或法人可持自然人憑證、已完成網路服務註冊之健保卡或工商憑證, 登入(數位櫃臺系統) 向土地或建物所在之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3.併土地登記案件申請:土地登記案件之權利人或義務人本人、其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權人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