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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為辦理「濱江水資源再生中心新建工程」訂於113年7月2日辦理發放徵收建築改良物等補償費。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本府為辦理「濱江水資源再生中心新建工程」,業經奉准徵收,並經本府於113年5月27日公告徵收本市中山區大佳段二小段686地號等土地上之建築改良物,茲訂於113年7月2日辦理發放徵收建築改良物等補償費,本案內容已公佈於本府地政局網站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