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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為辦理「國家生技研究園區聯外道路工程」訂於111年5月12日辦理發放徵收補償費。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本府為辦理「國家生技研究園區聯外道路工程」,業經奉准徵收,並經本府於111年4月7日公告徵收本市南港區中南段一小段334-2地號等11筆土地,茲訂於111年5月12日辦理發放徵收補償費,本案內容已公佈於本府地政局網站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