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為辦理「濱江水資源再生中心新建工程」訂於112年12月13日辦理發放徵收補償費。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本府為辦理「濱江水資源再生中心新建工程」,業經奉准徵收,並經本府於112年11月6日公告徵收本市中山區大佳段二小段686地號等45筆土地,茲訂於112年12月13日辦理發放徵收補償費,本案內容已公佈於本府地政局網站。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本府為辦理「濱江水資源再生中心新建工程」,業經奉准徵收,並經本府於112年11月6日公告徵收本市中山區大佳段二小段686地號等45筆土地,茲訂於112年12月13日辦理發放徵收補償費,本案內容已公佈於本府地政局網站。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