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可以購買道路地嗎?
一、土地法第19條規定,外國人購買本國不動產,必須符合「(1)住宅。(2)營業處所、辦公場所、商店及工廠。(3)教堂。(4)醫院。(5)外僑子弟學校。(6)使領館及公益團體之會所。(7)墳場。(8)有助於國內重大建設、整體經濟或農牧經營投資,並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者。」之其中一種用途,因為都市計畫道路用地除了符合法令規定得申請臨時建築使用者外,原則上不能建築作為上述用途使用。 二、都市計畫道路用地是否符合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規定可以申請臨時建築使用,可以先向本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查詢確認符合申請臨時建築使用,再行簽約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