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原申報登錄內容有誤者,申報義務人應填寫更正申請書,併同租賃或預售屋契約書影本或其他證明文件、身分證明文件,親至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申請,或就近至任一地政事務所以代收代寄方式辦理。 二、 地政局收受案件後,先將原申報案件不予揭露,並審認是否受理更正,確認受理後至地政線上申辦系統撤銷原申報案件,再通知申報人重新辦理申報。
一、 原申報登錄內容有誤者,申報義務人應填寫更正申請書,併同租賃或預售屋契約書影本或其他證明文件、身分證明文件,親至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申請,或就近至任一地政事務所以代收代寄方式辦理。
二、 地政局收受案件後,先將原申報案件不予揭露,並審認是否受理更正,確認受理後至地政線上申辦系統撤銷原申報案件,再通知申報人重新辦理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