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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保管款查詢說明

一、前言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26條規定,因受領遲延、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之補償費,應存入國庫專戶保管,並自通知送達發生效力之日起,逾15年未領取之補償費將歸屬國庫。

為提醒民眾儘速辦理領款手續,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持續提供即將屆繳庫期限、或各年度存入保管專戶之保管案件相關資訊供民眾查詢。

地政局另提供多項申領保管款便民服務,歡迎多加利用並來電洽詢。


二、查詢服務

1、 保管款繳庫速查通(屆繳庫期限案件)

2、徵收補償費保管款速查GO(各年度存入保管專戶案件)

3、 便民服務小提示


三、申領徵收補償費保管款書表:

請至「市民服務大平臺→依機關分類→地政局→申請領取徵收補償費保管款(一般案件)(特殊案件)」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