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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假證件詐貸,地政所有過失判國賠乙事,提出說明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 聯絡人:吳思寰
  • 聯絡資訊:27287397

臺北市政府地政處新聞稿
發布機關:地政處
發布日期:100年8月11日
聯絡人:吳思寰
聯絡電話:02-27287397
就假證件詐貸,地政所有過失判國賠乙事,提出說明(181字)
有關100年8月11日報載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大眾商業銀行遭「假租屋,真詐財」集團,持偽造證件詐貸,認為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之地政事務所未盡審查義務,判決臺北市松山地政所應負三分之一的過失賠償責任乙事,臺北市政府地政處提出說明,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承辦人員於審查案件所附相關證件及權狀時,均依相關規定詳為審認,並無怠於執行職務,未來將就該判決內容研析後,再委由律師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