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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局主動清查百歲地主 提醒繼承人別讓權益睡著了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 聯絡人:陳淑珍
  • 聯絡資訊:02-27207313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土地登記科
發稿日期:106年5月3日
聯絡人︰洪慧媛
聯絡電話:02-27287445

地政局主動清查百歲地主 提醒繼承人別讓權益睡著了(933字)

  為保障民眾土地財產權,地政局及本市6個地政事務所自105年7月1日起對於年齡超過百歲的所有權人,進行地籍與戶籍資料清查勾稽,清查結果共1,514人。若發現所有權人已往生者,即主動提醒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保障繼承人之權益,並確保地籍資料正確,降低市場交易成本,促進土地合理利用。

本市百歲地主逾一千五百人

  經清查全市已往生且逾1年仍未申辦繼承登記計423人次,經通知後辦理繼承登記13人次,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於106年4月1日辦理公告410人次。另外清查後發現遷出國外、往生未屆1年及無戶籍資料等原因,計有491人次,將按個案情節賡續追蹤處理。另待清理之600位百歲地主,預計107年3月清理完成。

逾期登記登記費罰鍰最高20倍,無人繼承歸屬國庫

  百歲地主往生超過1年,所遺土地或建物繼承人遲未辦理繼承登記者,除衍生逾期登記(往生之日起6個月內未申請登記),每逾1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1倍之罰鍰,最高20倍之外。地政機關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於每年4月1日公告3個月並通知繼承人申請繼承登記,逾期仍未申請者,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經列冊管理15年期滿,仍未申請登記者,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公開標售。標售所得之價款繼承人得依其法定應繼分,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申請發給,逾10年無繼承人申請提領該價款者,歸屬國庫。

呼籲繼承人速辦登記,相關資訊上網查詢

經統計累計至105年底止,本市經列冊管理15年期滿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土地2,699筆,面積約180,193平方公尺,以106年公告現值估算,已逾103億;這些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之土地,在開標前,繼承人仍可向地政事務申請繼承登記。106年4月1日公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資料,市民可上地政局網站未辦繼承登記公告查詢;如欲查詢不動產是否已被列冊管理,請至地政局網站未辦繼承登記專區查詢。為維繼承人自身權益,請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

地政局清查本市百歲地主統計一覽表
地主總數 1,514
清查進度 已完成 清查中
清查結果 已辦竣
繼承登記
已於
106年4月
1日公告
其他(遷出國外、往生未屆1年及無戶籍資料等原因) 預計
107年3月
完成
地主人數 13 410 491 600
百分比率 0.85% 27.08% 32.43% 39.64%

資料來源:地政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