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地價科
發稿日期:104年12月28日
聯 絡 人:曾錫雄
聯絡電話:02-27287319
掌握黃金申報期 多元申報更便民
每3年1次的公告地價將於105年1月1日公告,並自105年1月2日至2月1日止受理土地所有權人辦理申報地價,作為往後3年稅捐稽徵機關核課地價稅之依據。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時,得參考公告地價在正負20%以內申報地價,舉例來說,申報地價超過公告地價120%,以公告地價120%為申報地價;申報地價未滿公告地價80%,以公告地價80%為申報地價。如未申報地價者,則按公告地價80%為申報地價,故土地所有權人如欲以公告地價80%為申報地價者,可免辦理申報地價。
為提供更多元的申報地價方式,並強化便民服務,地政局提供現場申報、網路申報、傳真申報及郵寄申報等4種方式,有意辦理申報地價之土地所有權人可擇以下任一方式辦理:
申報人因辦理申報地價而有查詢105年公告地價之需求,可於105年1月1日後逕上地政局「地價查詢多功能服務系統」 (http://w2.land.gov.taipei/query/prc/Input_p.asp)查詢,如有申報地價相關問題請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 1999 (免付費電話服務,公共電話,放心講及第二類電信除外)轉7414、7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