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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地政處訂於本(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起實施全國首創之民眾申辦土地登記,得選擇在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辦理收件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 聯絡人:newsman

臺北市政府地政處新聞稿
發稿單位:地政處
發稿日期:九十一年十月廿一日
聯 絡 人:傅小芝
聯絡電話:二七二八七三九七

臺北市政府地政處訂於本(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起實施全國首創之民眾申辦土地登記,得選擇在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辦理收件
為提昇服務品質,方便民眾及地政士可在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收件,不受轄區之限制,臺北市政府地政處訂於本(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實施跨所收件便民服務。今後民眾辦理臺北市地區之土地登記案件,可以選擇在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請跨所收件服務,登記完畢後須檢還之證件,也可以選擇向轄區地政事務所領取,或另附郵資由轄區地政事務所郵寄。該項便民措施,為全國首創,大大的增加民眾申辦土地登記案件的便利性,也使得土地登記案件之收件,不需向土地管轄之登記機關收件之限制,而邁入一個展新的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