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新聞稿發稿單位:地籍及測量科發稿日期:103年8月18日聯絡人:黃佳雯聯絡電話:2728-7397
遠途先審 服務馬上到!(572字)
為減少遠途申請人申辦登記案件之往返次數,節省其時間及交通成本,提升為民服務品質,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自103年8月20日起可受理遠途申請人申請登記案件先行審查,歡迎有需要的民眾多加利用!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只要申請人或代理人的戶籍地址或地政士事務所登記所在地在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以外之其他縣(市),且申請登記案件符合以下所列類型,並經申請人或代理人主動提出者,地政事務所即可先進行審查作業,並將審查結果告知申請人或代理人。
1.簡易案件:指金融機構抵押權塗銷、住所變更、更名、書狀換給、門牌整編、簡易更正登記(以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及門牌等錯誤,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者為限)案件。
2.筆棟數合計不超過2筆、申請人合計不超過2人、連件件數合計不超過2件之下列案件:(1)本國人申請之所有權買賣移轉登記。但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處分之案件不適用之。(2)本國人申請之所有權贈與移轉登記。(3)本國人申請之所有權拍賣移轉登記。(4)預告登記及塗銷預告登記。(5)抵押權設定登記及抵押權內容變更登記。
3.書狀補給登記案件。如果案件無法當場補正或依法不應登記,即依程序開立補正或駁回通知書,當場交由申請人或代理人領回或寄發補正、駁回通知書。又本服務僅限於「審查」階段,後續的登錄、校對等作業,仍依收件號數先後次序及各類案件處理期限表之處理期限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