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為提供多元服務申請管道,自113年9月9日起,於「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Data)平臺」新增下載電子產權憑證服務,不動產所有權人及他項權利人持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等,即可下載電子產權憑證,該下載資料與自「電子產權憑證入口網」下載者效力相同。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