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記完畢前補申報: (一) 買賣雙方共同申報,並於實價申報書上註明登記收件字號(其餘申報方式及應備文件同一般案件)。 (二) 至受理登記地政事務所實價登錄櫃檯送件完成申報。 二、登記完畢後補申報: (一) 買賣雙方共同申報,並於實價申報書上註明登記收件字號。 (二) 至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地價科)或各地政事務所櫃檯送件完成申報。
一、登記完畢前補申報:
(一) 買賣雙方共同申報,並於實價申報書上註明登記收件字號(其餘申報方式及應備文件同一般案件)。
(二) 至受理登記地政事務所實價登錄櫃檯送件完成申報。
二、登記完畢後補申報:
(一) 買賣雙方共同申報,並於實價申報書上註明登記收件字號。
(二) 至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地價科)或各地政事務所櫃檯送件完成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