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地政士開業登記應檢附何種文件?
領有內政部核發地政士證書或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證書者,得檢附下列文件,以線上(內政部不動產服務業資訊系統)或臨櫃(亦可郵寄)方式向事務所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 一、申請書。 二、地政士證書或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證書影本(得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得免提出)。 三、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四、最近1年內2吋半身照片。 五、紙本執照費新臺幣1,200元、電子執照費新臺幣700元,現金或郵政匯票1張。 六、事務所房屋合法使用證明文件影本(如建物權狀影本、登記謄本、房屋租賃契約或使用同意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