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對象
都市更新案實施者。
二、申請方式
- (一)電話預約。
- (二)網路預約。
- (三)傳真預約。
三、應備文件
- (一)建物測量申請書。(連結檔案)
- (二)都市更新實施者證明文件。
- (三)建築執照及其設計圖。
- (四)申領使用執照(或屋頂版勘驗完成申報紀錄)等相關文件。
四、費用
無。(受理申請以1次為限,不另收取規費)
五、注意事項
- (一)申請
- 請填妥建物測量申請書並於申請原因欄位勾選「其他」選項加註「都更預審」。(受理期間:自都市更新之建物屋頂版申報勘驗完成日起,至使用執照核發日前)
- 申請書請留下連絡電話,無法聯繫申請人(或代理人),不予受理。
- 申請範圍僅限本市轄區,請向申請標的之轄區地政事務所申辦。預約申請後,請電洽地政事務所確認。
- (二)領件
- 為避免等候,請於接獲通知後再到所領件。
- 領件時間:週一至週五(國定假日除外),8時30分至17時。
- 領件時,申請人請出示身分證正本,並攜帶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