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對象
- (⼀)預售屋為自建自售者,為預售屋買賣契約出賣人。
- (⼆)預售屋採合建、都市更新或都市危險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等方式,由建築業與土地所有權人、原有建物所有權人等相關權利人共同合作開發者,為預售屋建物買賣契約出賣人。
⼆、申請⽅式及時間
網路預約,申請建造執照後即可申請,以一次為限。
三、應備文件
- (⼀)臺北市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備查申報書(預檢)。(連結檔案)
-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書電子檔(含付款明細表、建材設備表、貸款約定及規約等契約附件)。
- (三)購屋預約單(即向買受人收受定金或類似名目金額所訂定之書面契據)電子檔。
四、費⽤
無。(不另收取規費)
五、注意事項
- (⼀)申請
- 請填妥申請書,連同應備文件以Email提出預約申請。
- 申請書請留下連絡電話,無法聯繫申請⼈(或代理⼈),不予受理。
- 預約申請後,請電洽地政局地權及不動產交易科確認。
- 申請範圍:僅限臺北市轄區之住宅預售建案。
- (二)作業時間:兩個月,預檢完成後以公文函復申請人,詳參「臺北市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預檢暨備查作業流程圖」(連結檔案)。
- (三)其他
- 預檢以一次為限,內容經預檢完竣者,不再受理資料異動。
- 領得建造執照後所申報之買賣定型化契約與完成預檢內容相同,且建造執照及履約擔保相關資訊無誤者,作業時間為8日(如有建案名稱異動者,請檢附預檢完成之通知函)。
六、申請單位及聯絡窗⼝
單位 | 電話 | 傳真 | 網址 | 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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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局地權及不動產交易科 | (02)27208889 分機7321 | (02)27232568 | a16000030@gov.taipe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