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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成補償成數
適用期間
備註
一般徵收
區段徵收
774未評定77年7月1日至78年6月30日 
784未評定78年7月1日至79年6月30日 
794不加成79年7月1日至80年6月30日 
804不加成80年7月1日至81年6月30日 
814不加成81年7月1日至82年6月30日 
824不加成82年7月1日至83年6月30日 
832不加成83年7月1日至84年6月30日關渡平原之各公園用地加1成
842不加成84年7月1日至85年6月30日關渡平原之各公園用地加1成
852不加成85年7月1日至86年6月30日關渡平原之各公園用地加1成
862不加成86年7月1日至87年6月30日關渡平原之各公園用地加1成
872不加成87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關渡平原之各公園用地加1成
882不加成88年7月1日至89年6月30日 
892不加成89年7月1日至90年6月30日 
902不加成90年7月1日至91年6月30日 
912不加成91年7月1日至91年12月31日 
922不加成92年1月1日至92年12月31日 
932不加成93年1月1日至93年12月31日 
942不加成94年1月1日至94年12月31日 
952不加成95年1月1日至95年12月31日 
962不加成96年1月1日至96年12月31日 
972不加成97年1月1日至97年12月31日 
982不加成98年1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 
992不加成99年1月1日至99年12月31日 
1002不加成100年1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 
1012不加成101年1月1日至101年8月31日土地徵收條例第30條修正條文業經行政院核定於101年9月1日施行。
土地徵收補償標準由公告現值加成補償修正為以市價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