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為下列即將屆滿15年尚未領取保管款案件應受補償人或其繼承人,請儘速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前來地政局地用科(臺北市市府路1號3樓東北區)辦理領款手續,以免因逾期未領而歸屬國庫。☆屆滿或即將屆滿15年未領歸屬國庫案件: 113年7月~113年12月 114年1月~114年6月 114年7月~114年12月 115年1月~115年6月☆地政局地用科服務專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7499
如為下列即將屆滿15年尚未領取保管款案件應受補償人或其繼承人,請儘速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前來地政局地用科(臺北市市府路1號3樓東北區)辦理領款手續,以免因逾期未領而歸屬國庫。
☆屆滿或即將屆滿15年未領歸屬國庫案件:
113年7月~113年12月 114年1月~114年6月 114年7月~114年12月
115年1月~115年6月
☆地政局地用科服務專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7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