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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提升服務品質執行計畫

106.5.11訂定
壹、 計畫依據
  一、 行政院函頒「政府服務躍升方案」。
  二、 臺北市政府106年3月27日府授研服字第10630598000號函頒「臺北市政府提升政府服務品質執行計畫」。
貳、 計畫目標
  提升機關服務品質,實踐「公義、智慧、生態、大臺北」之施政願景。
參、 實施對象
  本局各科室及所屬所隊。
肆、 實施要領
  一、 完備基礎服務,提供友善環境。
  二、 重視意見參與,建立顧客關係。
  三、 便捷服務程序,提升服務效能。
  四、 關懷多元對象,提供適性服務。
  五、 開放透明治理,優化機關管理。
  六、 掌握社經趨勢,規劃前瞻服務。
伍、 執行策略方法
  一、 完備基礎服務,提供友善環境
(一) 建立業務標準作業流程,維持服務措施處理一致性;確保資訊提供、問題回應或申辦案件處理的正確性,並適時檢討改進流程與作業方式。
(二) 提供正確、專業且清楚的服務申辦資訊及進度查詢管道,提升服務流程透明度。
(三) 提供主動、友善的協助,並規劃便利舒適之洽公設施及妥適之申辦動線,建置合宜的服務環境。
(四) 因應業務屬性及服務特性差異,運用創新策略,投入品質改善,發展特色優質服務。
  二、 重視意見參與,建立顧客關係
(一) 納入民眾參與機制設計,推動辦理公私協力合作,提供符合民眾需求的服務。
(二) 善用多元意見調查工具與機制,蒐集民眾需求或建議,適予調整服務措施;定期辦理辦理滿意度調查,檢討改善既有措施。
(三) 建立民眾意見處理機制,即時回應、追蹤,回饋至業務流程改善。
  三、 便捷服務程序,提升服務效能
(一) 擴大單一窗口業務涵蓋範疇,減除申辦案件所需檢附之書表謄本,提高業務申辦便捷度。
(二) 建置便利之網頁與系統服務,發展網路服務或輔以其他方式,提供民眾正確、即時、豐富之服務資訊,強化多元服務管道。
(三) 推動跨單位、跨機關服務流程整合,提供全程整合服務,提升服務效能。
(四) 關注社經發展新趨勢,運用創新策略,持續精進服務遞送過程及作法,提升服務效能。
  四、 關懷多元對象,提供適性服務
(一) 新增「主動服務」措施,於重要時點主動提供民眾所需資訊;體認服務對象屬性差異,對特殊或弱勢族群提供適性服務。
(二) 結合社會資源,運用民間多元服務通路,延伸服務據點,提高服務可近性。
(三) 量服務對象數位落差,發展網路服務或輔以其他方式,提供可替代的服務管道。
  五、 開放透明治理,優化機關管理
    (一) 建構友善安全資料開放環境,落實資料公開透明,便利共享創新應用。
    (二) 推動運用實體或網路等多方管道,促進民眾參與政策制定,強化政策溝通及對話交流。
    (三) 檢討機關內部作業,減省不必要的審核及行政作業,聚焦核心業務,推動服務創新。
  六、 掌握社經趨勢,規劃前瞻服務
    (一) 主動發掘關鍵議題,前瞻規劃服務策略預為因應。
    (二) 善用法規調適、資通訊技術應用及流程簡化,擴大本機關或第一線機關服務措施的運作彈性。
    (三) 結合跨域整合、引進民間資源、社會創新及開放社群協作等策略,務實解決服務或公共問題。
    (四) 權衡服務措施的必要性,以及投入成本與產出效益間的合理性,重視服務的制度化及持續性。
柒、 實施方式
  本局所屬所隊應依本計畫目標及執行策略,訂定執行計畫,報由本局審定後公開於機關網站及服務場所,並定期召開會議追蹤管考及檢討辦理情形。
捌、 對所屬所隊之督考
  一、 土地開發總隊
  (一) 本局工程督導小組定期(每月1次)查核開發工程。
  (二) 本局定期或不定期派員查核內部控制運作情況,檢查結果並作成查核報告,督促其積極檢討及改善。
  二、 地政事務所
    (一) 依「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工作考核要點」,由本局定期派員考評各所辦理情形。
    (二) 本局定期或不定期派員查核內部控制運作情況,檢查結果應製作查核報告,所列缺失應積極檢討及改善。
  三、 另本局派員至所隊辦理各項查核時,應併同辦理各機關服務場所設施及環境公共安全、衛生、綠美化情形、輿情反映及現場訪談(考核表如附表),並將檢查結果製作查核報告,相關缺失應追蹤檢討改善。
玖、 核定及修正
  本計畫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