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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項目費額
(新臺幣元/單位)
備註
基本費
(按土地面積計算)
施測費
未滿二百平方公尺二百以上,未滿一千平方公尺一千以上,未滿一萬平方公尺一萬平方公尺以上
土地鑑界複丈費2,5003,0003,5004,0001,000一、基本費以每筆地號面積為單位。
二、施測費以每五個指定鑑定界址點或測量標的點為單位,不足五個點,以五個點計。
土地位置或他項權利位置勘查費500以每筆地號為單位。
土地合併複丈費免納複丈費。
土地分割複丈費1,5002,0002,5003,000500一、基本費以分割前每筆地號面積為單位。
二、施測費以線段為單位。
土地界址曲折調整或調整地形複丈費一、基本費以調整地號面積總和為單位。
二、施測費以線段為單位。
未登記土地複丈費一、基本費以複丈後每筆地號面積為單位。
二、施測費以線段為單位。
土地自然增加或浮覆複丈費
土地坍沒複丈費一、基本費以坍沒後存餘每筆地號面積為單位。
二、施測費以線段為單位。
土地他項權利位置複丈費一、基本費以每筆地號面積為單位。
二、施測費以線段為單位。

附註:
一、施測費含土地制式界標成本。
二、本表所稱線段,指複丈時施測經界或範圍之直線段或圓弧線段;因地籍圖圖幅管理,致線段需切分情形,不得重複計數。
三、項次四及項次五,申請人未能埋設界標一併申請確定界址點者,每界址點加繳新臺幣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