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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調幅(%)
69年70年71年72年73年74年75年76年77年78年79年80年
松山區--1.920~104.50.689.5422.7244.8478.94-0.01
信義區----------93.05-0.07
大安區--0.20~11.147.180.131.421.443.3596.28-1.25
中正區
(古亭)
--1.9-1~50.170.1720.41.048.4140.5490.78-1.97
萬華區
(雙園)
--0.430~10.730.170.8-0.173.2626.7583.62-0.08
龍山區--0.120~10.130.120.640.253.2726.93--
城中區--0.440~10.070.1260.19-0.034.6624.85--
建成區---0.4-2.1~300.450.71-0.053.0427.68--
延平區---0.13-0.1~100.200.183.0526.9--
大同區---0.06-1~500.36-0.110.095.2124.6462.34-0.68
中山區--0.0020~10.161.1371.071120.0252.786.02-1.17
內湖區--5.230~104.93.0313.1720.7858.06103.99-1.23
南港區---0.50~103.790.461.3216.9540.57139.21-4.37
文山區
(木柵)
---4.20~11.19-0.484.580.5820.2240.32128.64-0.31
景美區---3.2-5~105.537.482.571.9919.0940.3--
士林區--1.62-1~50.5-0.312.75.522.741.57118.46-11.73
北投區---900.94.211.544.3820.4643.5104.14-5.11
全市平均95.2598.420.06-1以下0.432.61.475.2413.4540.2398.78-2.39

土地公圖示

註:

1.臺北市於79年行政區調整:松山區分為松山區及信義區; 古亭區及城中區合併為中正區 ;雙園區、龍山區及原城中區福星段合併為萬華區 ;大同區、建成區及延平區合併為大同區 ;木柵區及景美區合併為文山區。

2.本表自79年以後,以古亭區代表合併後之中正區;雙園區代表合併後之萬華區;大同區代表合併後之大同區;木柵區代表合併後之文山區。

3.69及70年僅有全市調幅資料,各行政區調幅資料欠缺;79年以前,依修正前之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64條規定,公告地價即為公告土地現值;80年以後,公告地價與公告土地現值分離,致有公告地價之當年,仍有公告現值。

4.
(1)97年(含97年)前調幅係依照內政部75年9月11日台(75)內地字第430844號函示規定
各區之公告土地現值(地價)調整幅度(%)=(區段地價上漲幅度總和-區段地價下跌幅度總和)/(各區之地價區段數)
臺北市公告土地現值(地價)調整幅度(%)=Σ(各區之公告土地現值(地價)調整幅度×該區總地價區段數)/臺北市總地價區段數
(2)98年後調幅係依照內政部96年11月8日台內地字第0960172570號函示規定
各區之公告土地現值(地價)調整幅度(%)=(本期各區公告土地現值總額-上期各區公告土地現值總額)/(上期各區公告土地現值總額)
臺北市公告土地現值(地價)調整幅度(%)=(本期本市公告土地現值總額-上期本市公告土地現值總額)/(上期本市公告土地現值總額)